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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05118力鼎光电(605118) 证券之星·2025-03-28 19:1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对授予情况、资金验资、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等多方面进行说明[1][2][3]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拟首次授予以2025年2月28日为授予日,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358.25万股,授予价9.29元/股 [1] - 实际首次授予因6名激励对象放弃,激励对象变为272人,授予股票变为356.80万股 [2] - 首次授予占授予总量83.60%、当前总股本0.88%,预留授予占授予总量16.40%、当前总股本0.17% [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最长不超48个月 [3]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50% [3]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除6名激励对象放弃,272名激励对象已缴存认购款 [4]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 首次授予登记的356.80万股于2025年3月27日完成股份登记 [4]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 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40,711.60万股增至41,068.40万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从67.15%降至66.57%,仍为控股股东 [4]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0变为3,568,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变,总计增加3,568,000股 [5]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首次授予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 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公司将在限售期内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 - 首次授予356.80万股,合计需摊销总费用3,557.30万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