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并通过相关决议,部分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8时在杭州萧山航民宾馆会议室举行 [1] -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年度报告相关 - 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过程中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保密义务,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 利润分配预案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255,739,212.08元 [1]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0,818,8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现金分红306,245,661.90元 [1] -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18,749,803.4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24,995,465.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02% [1]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 [1] 内部控制相关 - 全体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建立良好内部控制体系,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对董事会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1] 监事薪酬相关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其年度薪酬依据履职情况等核定,审议此议案时职工监事雷备战先生回避表决 [1] 监事候选人提名 - 同意提名龚雪春先生、陈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航民股份: 航民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