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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603439贵州三力(603439) 证券之星·2025-03-28 20:3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并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实施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及价格也符合规定,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实施回购注销、申请变更登记及办理减资事宜 [7][8] 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并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2024年10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议案 [3] - 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3][4] - 2024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5] 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并注销的原因 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 本次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7.50元/股,回购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