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议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 - 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1] -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确认发行条件 -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2]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35名符合监管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2]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 - 最终发行对象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2]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 -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按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发行底价 [2] - 特定情形发行对象不参与询价,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以相同价格认购 [2]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方式及除权除息调整规则 [3] -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除息、除权事项,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3] 发行数量 -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4] 限售期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 募集资金用途 - 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监管规定 [4] - 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不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显失公平关联交易,不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规定 [4] 股票上市地点 -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4] 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调整发行方案、确定最终方案及实施等 [4]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安排 [4] - 修改、签署、呈报等与发行相关材料,回复监管反馈,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4] - 签署与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4] - 办理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4] - 办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4] - 根据规定和要求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4] - 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4] - 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4] 决议有效期 -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