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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00595欧普康视(300595) 证券之星·2025-03-28 21:1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738,134.46元,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08%,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程序 -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未提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96,715,407.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未提及],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99,417,102.92元 [1] - 公司拟定以现有总股本896,152,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738,134.4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分红,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0,738,134.46元,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08% [2] -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0,738,134.46元,2023年度为199,959,115.07元,2022年度为125,232,637.32元,回购注销总额三年均为0元 [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25,929,886.85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3][4] 其他说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 - 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