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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东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比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 - 独立董事周晓东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 周晓东为应用经济学博士,现任郑州轻工业大学副教授,兼任3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具备金融与公司治理专业背景 [1] 年度履职情况 - 报告期内参加8次董事会会议(5次现场、3次通讯),出席4次股东大会,无缺席记录 [2][3] -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10次会议,审议资产减值、利润分配、内控评价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关键事项 [4] - 参与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审查董事候选人资格,确认其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要求 [4] -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审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方案,认为激励措施合理 [5] - 参加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股权转让等事项并出具独立意见 [5][6] 公司治理与运营监督 - 现场调研郑州曙光运营、新郑煤电复工等事项,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15日 [7] - 通过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平台及3次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6] - 督促公司修订制度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管理层积极采纳建议 [7] 重点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审查2023年度执行及2024年预计情况,确认交易公允性及程序合规性 [9] - 定期报告:监督2023年年报至2024年三季报披露,确认财务数据真实反映经营状况 [10] - 利润分配:因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需技改资金,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10] - 内部控制:认可2023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认为体系完善且执行有效 [10] - 审计机构变更:支持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且符合审计需求 [11][12] - 对外担保:审议通过为子公司白坪煤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认定符合正常经营需要 [12] 总体履职评价 - 独立董事履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决策中保持客观独立性 [13] - 通过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权益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