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概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张秋云女士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全体董事,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年度工作报告审议 - 全票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均经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需提交股东大会 [1][2] - 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专项报告》,需股东大会审议 [2][4] - 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3][4] 财务与审计事项 - 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均需股东大会批准 [2][5] -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年审会计师履职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 [4][5]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需股东大会审议 [5] 业务规划与风险管理 - 确定2025年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及风险限额、资产管理业务自有资金投入规模及风险限额,需股东大会批准 [5] - 批准2025年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业务规模,以及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方案 [5] - 通过《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等7项风控专项报告 [4][5]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反洗钱工作报告》等5项专项报告 [4][5] - 授权董事长择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会议时间及地点 [6] 其他重要决议 - 通过《2024年度信息技术工作专项报告》《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设置授权》等运营管理议案 [5] - 董事考核及薪酬事项表决中,涉及董事均回避投票,获其余董事全票通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