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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 金健米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凌志雄)
600127金健米业(600127) 证券之星·2025-03-28 23:02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凌志雄介绍2024年度履职情况,表明遵循规定、勤勉尽责,在会议出席、专业学习、现场考察等方面积极履职,对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严格监督,认为公司运营合规,未来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 [1][6] 个人基本情况 - 凌志雄为经济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有企业报表分析等教学研究经验,现任金健米业等公司独立董事 [1] - 出具独立性自查报告,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亲属不在公司任职,具备独立性和任职资格 [1]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1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7次临时股东大会,凌志雄全部亲自出席董事会,对议案均投赞成票,认为会议召集和重大事项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2]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工作委员会情况 - 制定金健米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助于独立董事独立深入参与重大决策,监督管理层,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 - 凌志雄出席4次独立董事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 [2] 学习情况 - 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在董监高微信群分享探讨公司治理等政策案例,提升履职水平 [2] - 参加上交所举办的专题课程,增强对法律法规理解,提升识别和预防舞弊能力 [2] 现场考察情况 -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通过多种渠道交流公司状况等重要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 [3] - 2024年凌志雄实地调研营销端口全资子公司,了解运营和营销规划,为相关决策提供支撑 [3]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 2024年公司发生多笔日常和重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开展储备油轮换等业务 [3][4] - 凌志雄认为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程序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 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 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粮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前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凌志雄认为原因合理,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发展 [4] 披露报告、定期报告中的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 公司完成2023年度报告等编制披露工作,凌志雄认为定期报告信息按规定编制,反映实际经营情况 [5] - 公司对2023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和审计,凌志雄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无缺陷,符合法规规定 [5]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2024年12月6日董事会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凌志雄认为其具备资质,选聘合理合规,该议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5] 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 公司新聘任财务总监,凌志雄认为人选任职资格符合规定,具备相应能力 [5]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 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情况 - 报告期内多位高管因工作调整离职,公司完成董事增补和高管聘任工作,凌志雄认为聘任人员符合任职资格,程序合法合规 [5][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激励计划情况 -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董监高薪酬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凌志雄认为薪酬合理,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6] 总体评价与建议 - 2024年凌志雄严格履职,积极沟通,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6] - 2025年将继续履职,提升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维护股东权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