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5〕4-84号]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恒润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核查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 - 专项核查意见仅供恒润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需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1] - 公司管理层对扣除情况表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需符合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南规定[1] 注册会计师核查工作 - 核查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 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 - 核查程序包括会计记录核查等必要程序 为发表意见提供合理基础[2] - 最终认为扣除情况表符合上交所监管规定 如实反映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分类 - 扣除项目包括新增贸易业务收入 无关关联交易收入 企业合并子公司收入 不稳定业务模式收入[2]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涵盖未改变现金流的交易 虚假构造交易 价格显失公允业务等[4] - 其他扣除项涉及非标准审计意见收入 无商业合理性交易收入等[4] 文件使用限制 - 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文件 注册会计师资质文件仅限专项核查使用 禁止第三方传播[5] - 所有附件材料未经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