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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机构名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 - 成立于2012年2月9日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 - 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11010148号执业证书 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1] - 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70名 注册会计师1471名 其中1141名签署过证券审计报告[1] 业务规模数据 - 2023年度总收入325,333.63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未披露具体数值[2] -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达52,190.02万元[2] 履职程序合规性 - 聘任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审计范围涵盖2024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有效性 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专项核查[2] - 执行中保持独立性沟通 包括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 舞弊测试方法等关键环节[2] 公司评估结论 - 确认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审计资格及独立法人资格[3] - 2024年审计坚持独立原则 客观反映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3] - 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获认可 未损害股东权益[3] - 审计报告被评价为客观完整清晰及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