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 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扩展至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领域 [1] - 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曾亚敏女士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包括独立董事牛京考先生、徐松林先生及外部董事范安胜先生、钟瑞林先生 [1] - 所有委员会成员均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召集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1] 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4年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议案等 [2][4]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全面预算方案》等重大财务事项 [4] - 审议通过惠州福益乐永磁科技对广东稀土产业集团借款展期议案 [4] 外部审计监督 - 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报审计计划进行沟通并确定时间安排 [5] - 审阅中喜所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5] - 通过招标更换审计机构,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5] 财务与内控管理 - 委员会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反映经营状况 [5]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完善内控制度,审阅内审年度总结及计划 [6] - 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套期保值等重要事项 [6] 关联交易管理 - 审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额度 [6] - 确认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6] 总体评价 - 委员会有效促进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7] - 强化董事会事项事前审核,发挥监督职能 [8] -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