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拟定了发行方案并提请授权办理相关事项 [1]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 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资格 [1]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 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可多次申请注册、分期发行,品种含公募和/或私募,总规模不超100亿元,具体根据资金和市场情况确定 [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2] - 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绿色、可交换、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具体发行品种发行前确定 [2] - 债券期限不超10年(可续期类产品不受限),可为单一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2] -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票面利率由公司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预设区间协商确定,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 - 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2] - 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2] - 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 - 上市/挂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3] - 担保安排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 [3] - 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情况时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4] - 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6个月 [4]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项,包括制定及调整发行方案、决定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受托管理人、制定法律文件、办理上市等 [4]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为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处理发行事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5]
金隅集团: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