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 生益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且在年报审计中表现良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1][3] 审计委员会监督工作情况 - 对华兴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等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1] - 审前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沟通,确保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合理,保障年审工作正常运行 [2] - 审计期间与华兴充分沟通,听取审计内容调整事项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审阅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2] - 取得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表决,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华兴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 -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相关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 [2] -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 审计过程中就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