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可在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且需办理必要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 各部分总结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 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未收到异议 [4] - 2024年6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4] - 2024年7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5][6] -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 [5] -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5][6][7]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 - 原因和数量:资金缴纳时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调减取消授予88.0099万股;2名激励对象离职,2025年1月14日回购注销37,200股;现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97,600股 [6][7] - 价格和资金来源:授予价格10.04元/股,因拟实施利润分配,回购价格为9.4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7]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 - 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自2024年7月4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3日届满 [8]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情形;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2023年度增长53.42%,满足业绩考核条件;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情形;72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低于60分,满足条件,2名不满足由公司回购注销 [9][11] - 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董事、高管小计获授2,900,000股,可解除1,160,000股;其他激励对象小计获授55,158,848股,可解除22,002,662股;合计获授58,058,848股,可解除23,162,662股,解除比例均为40% [13]
生益科技: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生益科技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