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的第四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提供38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介绍被担保人情况、合同内容及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1][4][6] 分组1: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 2025年3月27日公司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爱众综合能源第四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提供38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1]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为爱众综合能源4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运营期追加收费权质押担保,此担保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 [2] 分组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爱众综合能源成立于2021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吴刚,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 [3]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0792.01万元,净资产16012.54万元,负债34779.47万元,资产负债率68.47%;2024年实现营收4540.81万元,净利润879.75万元 [3] - 截止2025年2月28日,总资产49617.68万元,净资产15965.21万元,负债33652.47万元,资产负债率67.82%;2025年1 - 2月营收429.03万元,净利润 - 86.37万元 [4] 分组3:《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 债权人是农行广安区支行,保证人是公司,被担保主债权为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本金3850万元 [4] - 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等多种情况起三年 [5] 分组4: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6.5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3%,无逾期担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