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下属子公司美国衡健收到FS公司起诉状,被诉违反合同“禁止规避”条款,公司积极应对,目前生产经营正常,2024年度损益不受影响,期后影响无法预判 [2][7]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 原告FS公司以东方生物及美国衡健违反“禁止规避”条款,向其客户提供新冠检测试剂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公司尚未收到正式送达文书,案件未开庭审理 [2][3] 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 案号为4:25 - CV - 1332,联邦法院于2025年3月21日受理,案由是合同纠纷 [4] - 原告是FS Medical Supplies, LLC,成立于2020年3月;被告是东方生物和其美国全资子公司美国衡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 诉讼机构是美国德克萨斯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4] - 2020年5月和9月,原被告签订《新冠抗体框架采购协议》和《新冠抗原框架采购协议》,合称《框架采购协议》,协议含“禁止规避”和违约责任条款 [4][5] - 原告主张公司违反“禁止规避”条款,与其客户形成合作关系 [5] 原告的诉讼请求 - 约定违约金数额待定但不低于10亿美元,连同按法定利率的预审利息 [6] - 补偿性赔偿金不低于2.5亿美元,庭审证明具体数额 [6] - 法律规定的判决前及判决后的利息费用 [6] - 法律规定的合理的律师费、其他费用和开支 [6] - 依法产生的法庭费用 [6] - 法院认为公正、适当和公平的其他救济措施 [6]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聘请美国专业律师分析原告诉请并积极应诉,不认可原告违约主张,认为赔偿方案不合商业逻辑 [7] - 公司聘请国内专业律师在中国起诉FS公司,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主张《框架采购协议》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7] - 本案诉讼周期长、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7]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资产冻结或受限情况,2024年度损益不受影响,期后影响无法预判 [7]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