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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鞍钢股份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因公司当年净利润为负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做出该决策 [1][2] 审议程序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22 亿元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21 亿元 [1] - 依据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 ---- | ---- | ---- | ---- | |现金分红总额(百万元)|0|0|54.33| |回购注销总额(百万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7122|-3257|1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百万元)|-32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百万元)|492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百万元)|54.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百万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百万元)|-3408|/|/|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否|/|/| [2]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 根据相关规定且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2] -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