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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议案,修订基于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结合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H股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1]。 分组1:修订背景 - 基于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根据发行进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1] 分组2:具体修订内容 - 股东名册相关修订,明确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为香港,可按规定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遗失股票补发规定按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法律等处理 [2] - 股东出席会议相关修订,明确不同类型股东出席会议的证件要求,认可结算所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相关规定及表决代理委托书的备置要求 [3][4][5] - 表决权相关修订,明确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权行使方式,有两票或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必全投赞成或反对票 [5][6] 分组3:修订后安排 - 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