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文章核心观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邮储银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鉴证业务,认为该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 [1][4] 企业与注册会计师责任 - 邮储银行董事会负责按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相关内部控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工作基础上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按相关准则执行工作,获取充分、适当证据 [2][3] 前次募集资金募集及存放情况 募集情况 - 2021年3月,经核准完成非公开发行5,405,405,405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98.25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4] - 2023年3月,经核准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9,995.12元,净额44,980,159,019.96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5] 存放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2021年3月、2023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6] 变更情况 -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6] 投资总额差异 -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无差异 [6] 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 -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6]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