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交通银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一大股东财政部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 分组1:本次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1] 分组2:财政部持股情况 - 本次发行前财政部持有公司17,732,424,4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8% [1] - 本次发行后财政部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30%,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1] 分组3:免于要约收购依据 - 根据规定,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可免于发出要约 [1] - 公司与财政部签署协议,财政部承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财政部符合免于发出要约规定 [2] 分组4:政策执行说明 -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