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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议案,认为变更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3]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确认预计负债时相关金额应计入营业成本并按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该解释规定印发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 - 公司执行新政策前,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销售费用”核算 [2] -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调增营业成本 11,070,766.64 元,调减销售费用 11,070,766.64 元 [2] -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每年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此为会计估计变更 [2]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已披露财务报告 [3] - 安吉公司固定资产中其他设备折旧年限与中航重机规定存在差异,公司为更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重新核定其他设备折旧年限,由 3 年调整至 3 - 5 年 [3]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