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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雄元)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王雄元总结2024年度履职情况,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履职概况、重点关注事项,对公司运作给予肯定并提出持续履职建议,报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10] 分组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王雄元1972年9月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中山大学,任多公司独董 [1] -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无处罚惩戒 [1] 分组2: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参加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定期股东大会,应参加董事会11次,亲自出席1次,通讯参加7次 [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参加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工作 [1]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24项议案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 [4] - 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 公司召开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王雄元均亲自出席并审查议案发表意见 [5]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 关注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 [5] 公司配合及现场工作情况 -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提供资料,配合工作 [5] - 独立董事调研下属及托管企业,了解行业和企业状况 [6] 分组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关联交易情况 - 审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预计情况、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等议案 [6]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 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符合规定和股东利益 [7]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审查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和资质 [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薪酬发放符合决议和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情形 [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审核相关事项,研究解锁人员考核情况 [8]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 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确保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8] 定期报告情况 - 认为定期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8]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因原审计机构受处罚,公司变更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8][9]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法规要求,无重大缺陷 [9] 分组4:总体评价和建议 -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10] - 建议继续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维护股东权益,深入调研提建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