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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股份: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集,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 - 会议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合计1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7,056,537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45.17%) [4] - 现场出席股东9名,代表股份365,259,897股(占比42.63%);网络投票股东173人,代表股份21,796,640股(占比2.54%) [4] - 中小股东及代表共177人,代表股份33,216,701股,其中网络投票占比21,796,640股 [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括《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议案》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5] - 融资议案获同意票386,073,329股(反对786,208股,弃权197,00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票54,030,133股 [6] - 担保议案获同意票367,770,743股(反对19,059,194股,弃权226,60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票35,727,547股 [6] - 两项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