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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暨对外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普和与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推进“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开展,该项目对公司有积极影响且短期内不影响财务和经营成果 [1][7] 对外投资概述 -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外投资议案,同意在安徽和县经开区投资建设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设立子公司运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6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2亿元,占地约40亩,二期供地约80亩 [2] 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普和,其近日与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 [3] - 协议主体为甲方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乙方安徽普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 - 项目需满足增加值排放等污染物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容积率低于6%,非生产性建筑面积率低于20% [4] - 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办理开工到竣工所需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生产正常进行 [4] - 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签《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次申领相关证件,甲方确保出让土地达开工条件并协助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项目竣工后乙方可办竣工备案手续 [4] - 项目通过竣工备案后,甲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产出情况验收 [4] - 明确了双方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包括土地退还、违约金支付等情况 [5] - 不可抗力情况下,除法律另有规定,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责,发生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5][6] -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 项目位于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距公司南京研发总部近,利于新产品转产,提高华东地区研发制造协同性 [7] - 公司借助安徽和县区位、产业集群和政策扶持优势,完善华东产业布局,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提高供应能力和订单响应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增强盈利能力,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 [7] - 签署协议是推进项目开展需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安徽普和尚需完成土地招拍挂等流程,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合理把握节奏和规划金额,短期内不影响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不损害股东利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