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9:30在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 会议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5] - 议案中无特别决议议案 部分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 股东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 代表股份4,608,942,2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28% [3] - 网络投票股东529人 代表股份346,448,83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27% [3] - 关联股东包括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等 在相关议案中需回避表决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 表决程序包含现场监票计票与网络系统统计 未收到临时议案 [4][5]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