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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365,047.5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1] 审议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净利润62,599,048.9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59,904.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39,263,766.3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未提及 [1] - 以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55,365,047.5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总股本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 [1][2] 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55,365,047.55|109,156,161.30|645,708,168.9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研发投入(元)|169,546,249.82|166,867,028.94|124,729,305.25| |营业收入(元)|3,662,616,533.82|4,006,286,121.39|2,795,982,495.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10,229,377.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41| - | [2] 风险警示情况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年均净利润30%且高于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 合规性说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考虑中小投资者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 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情况 - 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4] 其他说明 - 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