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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000523红棉股份(000523) 证券之星·2025-03-31 20:1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符合条件将进行利润分配 [1][3][4] 各部分总结 审议程序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亿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实现净利润4.31亿元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7.44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40亿元 [1] - 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743,762,914.3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940,105,065.0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9,904,043.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不触及该情形 [2] 不分配原因及依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依据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比例 [3]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盈利、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等多个条件 [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1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利于长远发展 [3] 未来规划 - 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将按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角度进行利润分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