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3][4]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发行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 - 公司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相关承诺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未损害股东权益 [2] - 公司与湖北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相关议案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发行事项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 本次发行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 [3]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6元/股,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回购事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