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华林证券因投行业务存在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公司将整改并提升业务质量 [1][2][3] 《决定》主要内容 - 华林证券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和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违反相关规定 [1] - 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朱文瑾和时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葛其明对问题负有责任 [1]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要求相关人员于2025年4月2日15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谈话 [2] - 华林证券应整改问题、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并对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2] - 若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执行 [2] 相关情况说明 - 公司收到《决定》后高度重视,将吸取教训、查找并整改问题,确保业务规范运行 [3] -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并执行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提升业务质量,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