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东吴证券作为圣晖集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届满后出具总结报告书,报告涵盖公司基本情况、发行情况、保荐工作、重大事项处理、各方配合评价、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结论等内容,且将继续督导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1][4]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3163,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上市,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注册及办公地址均为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 189 号,法定代表人为梁进利,董事会秘书为陈志豪,联系电话 0512 - 85186368,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1] 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 公司经核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不超过 20,000,000.00 股,实际发行 2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2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 54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9,652,839.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5,347,160.34 元,资金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到账 [1] 保荐工作概述 尽职推荐阶段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尽职调查,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交易所审核,组织答复意见,进行特定事项核查,与交易所专业沟通,提交上市相关文件并报证监会备案 [2] 持续督导阶段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止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督导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操作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督导合规存放与使用;关注公司产业政策、业务模式、资本结构及经营业绩等情况 [2] 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 无 [2] 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核查工作,规范运作,及时准确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及时沟通并提供资料 [3] 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 证券服务机构履行职责、出具报告、提供意见,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协调与核查工作 [3]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按规定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审批程序合规,无变相改变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情形 [4] 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圣晖集成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东吴证券将继续督导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4]
圣晖集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