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中表现良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报告客观完整 [5]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立信所由潘序伦先生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国内领先 [1] -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首批金融相关业务审计等特许资质,为国内规模较大、资质较全的事务所之一 [1]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从业人员12,081人,其中合伙人487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1]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2024年1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 [2] 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 立信所按约定和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 - 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 立信所在审计过程中就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充分沟通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 审计委员会核查评价立信所资质、能力等,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条件,2024年12月4日会议同意聘任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立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听取审阅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资料,提出总体策略意见和要求,协商时间安排 [4] -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充分沟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事务所的不同意见,确保年报审计完成 [4] - 立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与其沟通 [4] - 审计委员会核查评估立信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认为其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5]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