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营和风险防范能力 [1][2][7] 分组1: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及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 [1] -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1] 分组2: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分组3: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 [3] - 评价范围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及部分方面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办法开展评价工作 [3][4] - 董事会结合多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 [4][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 [5]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针对一般缺陷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 [5] 分组4: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效果良好 [7] - 报告期围绕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营和风险防范能力 [7] - 现有内部控制与公司多方面相适应,实现重大风险可控 [7]
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