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因股票收盘价触发“北方转债”赎回条款,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提醒持有人在限期内转股,介绍赎回实施安排及相关情况 [2][7][8] 分组1:“北方转债”基本情况 - “北方转债”于2019年10月24日公开发行578.2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821.00万元,票面利率逐年递增 [2] - 2019年11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债券简称“北方转债”,债券代码“127014.SZ” [3] - 转股期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84元/股,经多次调整,截至目前转股价格为7.65元/股 [3][4] 分组2:“北方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4] - 此前多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决定不提前赎回,并设定未来一定期限内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5][6][7] - 2025年2月13日至3月6日,公司股票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触发赎回条款 [7] 分组3: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0.90元/张,扣税后以中国结算核准价格为准,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8]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4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北方转债”持有人 [8] - 2025年4月3日为最后转股日和赎回登记日,4月7日为赎回日,赎回完成后“北方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8][9] - 咨询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联系人是北方国际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 - 68137370 [9] 分组4:相关人员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有交易“北方转债”情况 [9][10] -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北方转债”情形 [10] 分组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持有人通过托管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操作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10]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转换成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的余额在转股日后5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 [10] - 当日买进可转债当日可转股,新增股份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同等权益 [10] 分组6:备查文件 -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1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可转债提前赎回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1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核查意见 [10]
北方国际: 关于北方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