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为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1]。 总则 - 规则制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召集、提案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组织股东会,董事应勤勉尽责 [1][2] - 股东会在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授权需符合规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不能召开需报告并公告,召开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的,相关方有不同处理方式 [3][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董事会和秘书应配合,费用由公司承担 [5]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独立董事意见等,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6][7] - 通知应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股权登记日,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 [8] 股东会的召开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可采用网络方式,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 [8][9] - 应明确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和程序,董事会等应保证会议秩序,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 [9][10]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董事等应接受质询 [11] - 会议主持人应宣布出席人数和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相关方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11][12] -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股东等进行,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3][1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出席股东应发表意见 [14][15] - 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当场公布结果,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 [15][1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连续举行,因特殊原因中止或不能决议应采取措施并报告 [16][1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请求撤销 [17][18] 附则 - 相关法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则对公告等概念作出定义,“以上”等含本数 [1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有权制定修订案 [19]
中伟股份: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