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涉及年报、股权激励、内控、财务等方面,部分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完善内控体系且执行有效,报告真实客观 [5]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实际情况 [5][7]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披露及时准确,无违规情况 [7]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预案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 [8] -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0] 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注销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影响公司财务和经营 [2][3]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4] - 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认为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8][9] - 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是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 [9]
欧菲光: 监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