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一审判决要求泓锦文基金返还25,624,553股康尼机电股票并赔偿73,251,142.42元 [1] -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驳回泓锦文基金上诉请求 [1] - 泓锦文基金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要求撤销一、二审判决 [1] 执行情况 - 南京中院已执行泓锦文基金持有的25,624,553股股票 并于2025年1月2日完成注销 [2] - 收到南京中院司法执行的现金赔偿款4,899,407.60元 剩余款项正在追偿 [2] 再审判决结果 - 最高法驳回泓锦文基金的再审申请 [3] -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 其他诉讼事项 - 除已披露诉讼外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