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修订依据为2025年3月28日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1] - 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份转让规则等条款[2][3][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 - 公司于2019年8月1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并于2019年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201934803B,注册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502.6565万股,均为普通股[4] - 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及凭证[9]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并符合独立性要求[4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建立,需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45][46] - 独立董事辞职或解聘导致比例不符规定时,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39] 股东会规则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