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概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2] - 投资范围包括符合监管规定的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计划等)及衍生品(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国债期货)[1][3] - 投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并增强投资回报,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度高 [2][5] 投资品种细节 - 股指期货:覆盖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及中证1000指数合约,合约乘数分别为300元/点(沪深300/上证50)和200元/点(中证500/中证1000),杠杆倍数低于10倍(保证金比例12%)[3] - 股指期权:标的为沪深300、上证50及中证1000指数,欧式期权,合约乘数100元/点,杠杆倍数10-100倍 [4][5] - 国债期货:包括2年期(面值200万元)、5年期(面值100万元)、10年期(面值100万元)及30年期(面值1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28-100倍 [6] 风险控制措施 - 设立专人管理投资产品,实时监控业绩并设置预警/止损线,触发时启动赎回机制 [7] - 衍生品交易实施风险限额管理、系统前端控制及实时持仓监控,超限时强制平仓 [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每季度监督投资进展,财务部门定期汇报资金运作及收益情况 [9] 财务处理 - 投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品公允价值正数确认为资产,负数确认为负债 [9] - 公允价值计量分层:股指期货/期权等采用活跃市场报价(第一层次),部分资管/私募基金采用可观察输入值(第二层次)或估值模型 [10] 审议程序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议案,认为投资风险可控且符合股东利益 [11][13]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预计不涉及关联交易 [13]
瑞达期货: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