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方案获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公告权益分派事宜 [1]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7,235,8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元含税,共计派发174,479,727.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8,403,698.7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1] -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分配 [1]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变,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1]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235,8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95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 [2] 权益分派对象 - 截止2025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咨询联系人是迟梦洁,咨询电话为025 - 8699 1866,传真电话为025 - 5869 4317 [3] 备查文件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焦点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