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3] - 公司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选择性披露,对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应主动自愿披露 [3] - 董事及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否则需声明理由 [4] 信息披露形式与渠道 - 信息披露需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5] - 禁止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替代正式信息披露,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补发公告 [6] - 向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信息需依法披露 [7] 信息披露内容标准 - 需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董事会决议、高管变动、持股5%以上股东变化等 [15]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披露,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避免不正当竞争或侵犯他人利益 [17] - 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需比照规则及时披露 [19]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29][30] - 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需投反对票或说明理由 [31] - 年报财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也需审计 [35]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债务违约、诉讼等46类情形,需立即披露 [46]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时、签署协议时或知悉事件发生时 [47]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行为,需履行披露义务 [49] 公平信息披露管理 - 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所有投资者同步披露,禁止提前向机构、分析师等特定对象泄露 [63] - 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要求其不泄露信息且不使用未公开数据 [64] - 接受调研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5个工作日内报送交易所备案 [69][70] 信息披露责任与程序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 [82][83] - 定期报告披露程序包括董事审阅、董事会审议、签署确认意见及董事长签发 [98] - 临时报告需董事会秘书初步判断,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长签发披露 [99]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董事、高管及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信息泄露时需立即公告 [108][109] - 信息披露文件需由董事会秘书分类保存,最短保存期限为5年 [107][39] - 涉及重大事项的录音、录像等需当事人书面确认或公证 [106] 其他关键条款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需配合公司信息问询,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72][81] - 关联交易需严格执行审议程序及回避制度,禁止隐瞒关联关系 [93]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股东会表决并披露原因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96]
耐普矿机: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