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操作、防范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定义为与金融机构开展的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的衍生品交易,涵盖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业务需由公司统一管理[1] 操作原则 - 业务需以实际生产经营为基础,严禁投机性交易,仅允许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2] - 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收付款需求总额,融资类业务需匹配额度、品种和时间[2] - 必须使用公司自有账户操作,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资金规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 审批权限 - 业务开展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超范围操作被禁止[3] - 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触发条件(如保证金占净利润50%以上或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高频交易可对未来12个月业务范围及额度预先审议,单时点金额不得超额度[3][4] 业务管理流程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业务具体运作,包括协议签署[4]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及操作,审计部监督盈亏核算,两部门责任人分离[4] - 流程包括可行性论证、需求分析、审批执行、资金划拨及交割风险监控[4] 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持仓预警和止损机制,防止核算错误或欺诈风险,严格选择合作金融机构[5][6] - 汇率剧烈波动时需及时分析并上报董事长,重大风险需董事会制定应对策略[6] - 衍生品交易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有效性[6][7]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披露业务信息,交易档案由财务部保存至少10年[7]
耐普矿机: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