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全面评价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评价程序和报告流程,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要求[1] - 内部控制评价涵盖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三原则[1][2] - 评价工作由董事会授权审计部组织实施,审核制度健全性、可靠性及实施有效性[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评价工作,审定重大缺陷整改意见,批准评价报告并对真实性负责[4]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评价工作,审议评价报告[5] - 内部审计部门牵头成立跨部门评价工作小组,实施测试、编制报告、提出整改建议[6][7] -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内控建设与实施,配合评价工作并落实整改[7] 评价内容与方法 -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层面(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和业务流程层面(采购付款、生产存货等13个领域)[10] -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作为重点评价内容[11] - 采用8种测试方法包括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抽样法等[15][16] 缺陷认定标准 - 缺陷分类从环节分为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从财务关系分为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缺陷,从程度分为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8]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利润总额5%,重要缺陷2%-5%,一般缺陷<2%[19]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性标准包括决策失误、人才流失、未整改缺陷等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20] 报告与整改机制 - 缺陷报告采取书面形式,重大缺陷立即报告董事会,重要缺陷定期报告,一般缺陷报经理层[21][22] - 整改方案需明确目标、步骤、期限,超过一年的需制定近期远期目标[23] - 年度评价报告需披露五要素评价结果、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等7项核心内容[24][25][26] 实施流程与档案管理 - 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现场测试、缺陷认定、报告编制等6个环节[14] - 年度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需在4个月内报出并经董事会批准[27] - 建立评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28]
耐普矿机: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