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需合并为一个账户,合并前分别进行锁定、解锁处理 [8]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离任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包括亲属身份信息 [2] - 买卖公司股份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变动日期、价格等 [4]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的收益需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违规情况、补救措施及收益计算 [5] 股份变动限制 - 每年可转让股份额度为上年底持股的25%,不足1000股可全部转让 [7][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1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除外 [17] 禁止交易期间 -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年度、半年度)或10日(季度、业绩预告)内不得买卖 [9] - 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及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不得买卖 [9] - 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本人被立案调查/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10] 增持与减持管理 - 增持股份需披露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或完成时需公告进展或结果 [11][12]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计划,披露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信息,区间不超过三个月 [14] - 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期间需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 [14]
耐普矿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