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评价期后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董事会责任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 [1] - 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对评价结论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变化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多家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 [2] - 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组织架构等多方面,重点关注十个高风险领域控制活动 [2][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制度办法开展评价工作 [9] - 区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具体缺陷认定标准且与以前年度一致 [9]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2]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2]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