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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丽京)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陈丽京担任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1] -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5次,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并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 [1] - 报告期内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3次 [2][3] 专门委员会工作 -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重点事项及工作进度进行充分沟通 [2]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多项议案 [3]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对其专业资质进行严格核查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北京丽都全部股权和湖南雅美控股权等关联交易议案 [4][6] - 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议案 [4][5] - 审议通过参与投资设立朗曦姿颜、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 [6]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度报、半年报和三季度报,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8][9] - 董事、监事及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 [10] 薪酬与人事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9] - 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9] -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