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朗姿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朗姿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部分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4][5][6][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发出,3月31日召开 [1] - 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类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已刊登 [2][3]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487,264.5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6,921,980.29元 [3] - 以总股本442,445,3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4元,共分配176,978,150元,剩余转下年 [3][4] - 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计机构 -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其他事项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已刊登 [5] -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已刊登,担保风险可控,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已刊登 [6] -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已刊登,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 拟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任职监事按职务和绩效领薪,不再领津贴,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