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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245蔚蓝锂芯(002245) 证券之星·2025-04-02 18:39

文章核心观点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也合法有效 [6]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 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巨潮资讯网刊登通知 [1] - 会议通知载明相关事项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及程序,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刊登通知 [2]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 14:30 在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 CHEN KAI 主持,时间、地点符合通知要求 [2] - 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相关事项,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079 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57,734,0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2.3718% [3]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9 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23,422,1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9.3935% [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70 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34,311,9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9783%,且经身份认证 [3]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可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事项进行表决,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部分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部分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通过 [5] - 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计票、监票,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5] - 审议事项与公告相符,无对未经公告临时提案表决情形,表决过程等符合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