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相关方案符合法律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等法定程序及股份注销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5][6] 本次回购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 240 人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1,377,322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45.62 元/股,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将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法定程序、股份注销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 激励对象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较低值回购,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 -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 12,500 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业绩考核条件,1,364,822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回购处理,本次共回购 240 名激励对象 1,377,322 股 [5][6] 回购价格 -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会议确定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45.62 元/股 [6] 回购资金来源 -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6]
航天电器: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