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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晓慧)
300693盛弘股份(300693) 证券之星·2025-04-02 19:22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闫晓慧总结2024年度履职情况,表明严格遵循法规和章程,恪守独立履职原则,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并计划在2025年继续尽责 [1][5] 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 闫晓慧为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21年6月至今任盛弘股份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及实控人无关联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1] 本年度履职情况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无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认真审议议题,与管理层充分沟通,积极参会并审阅材料,对议案均投赞成票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对年报、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审议,监督审计工作和内控制度;审查公司董监高薪酬体系并提建议;认为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流程和信息披露符合规定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工作机制,讨论并审议多项议案,出具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2][3]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 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尽责 [3]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 独立董事与投资者动态沟通,审阅相关报告,提示潜在风险 [4] 现场工作的情况 - 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检查业务、内控等,了解经营状况,通过研究行业动态等掌握公司风险和机遇 [4] 相关重点事项的情况 - 独立董事确保相关事件合法合规,程序符合规定,内容真实详尽,考虑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 总体评价和建议 - 独立董事2024年按规定履行职责,监督经营、审议议案、沟通问题促进公司发展,2025年将继续努力履职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