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独立董事余宁梅汇报2024年度履职情况,称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履职符合规定,后续将继续勤勉履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1][7] 基本情况 - 余宁梅1963年生,有电子工学硕士、博士学位,任多职,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1] - 报告期内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无影响独立性情况 [1] 2024年度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度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余宁梅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表决情形 [1] - 本年度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余宁梅列席2次 [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 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议案,审核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及附注 [2] -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监督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审议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 [2] - 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查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审议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3] -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23年年度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意见 [3]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沟通审计工作相关事项,跟进审计进展,督促按时提交报告 [3]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 余宁梅利用工作时间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场考察,重点了解生产经营、产品技术研发、内部控制等情况,日常与公司人员保持沟通,关注行业动态,提醒公司完善措施保障发展 [3][4]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4] - 关注公司研发、财务、风险防控等情况,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提意见建议 [4] -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4] 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报告,报告经审议通过,董事等签署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4][5]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续聘提案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6]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续聘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6]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选举姜海华等为独立董事,邢雁等为非独立董事,聘任邢雁为总经理等,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和要求 [6][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综合评定,发放程序符合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7] 总体评价 - 余宁梅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议案,参与决策,沟通问题,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7] - 后续将继续履职,促进董事会运作,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 [7]
台基股份: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宁梅)